首页  学院简介  机构设置  党群工作  医教研工作  团学工作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党群工作>>正文
儿科学院党委基本职责
2018-12-12 08:41  

    1.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和执行党中央、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积极创先争优,团结、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,努力完成各项党务工作。
  2.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学习科学、文化、法律和业务知识。
  3.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,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性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。深入了解和研究党员的思想动态,帮助党员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。
  4.密切联系群众,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、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,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,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 5.加强党组织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,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,严格自律,不得侵占国家、集体和群众的利益。
  6.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,财务工作坚持民主管理、民主决策,保证公正、公开、透明。
  7.加强领导班子建设,建设致力于为衷心拥护党,政治素质好、团结协作能力强、作风形象好的领导班子,打造开拓型、专家型、协作型、务实型的领导团队。
  8.贯彻落实“党管干部”、“党管人才”原则,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,发现、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,引领支部做好预备党员接收前的日常教育、培养、考察工作,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。
  9.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,发挥党组织在学校教育中的主导作用,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民主与法制、道德与敬业等方面的教育,并保护、引导、发挥教职员工生的积极性,形成一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,促进和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  10.坚持“党建带工建”、“党建带团建”,领导和支持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按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。
  11.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,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
  12.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,定期或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。

 

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