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医科大学第一届党委第二轮巡察
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
根据学校党委安排,第四巡察组自2021年11月12日起,对儿科学院开展为期30天的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对象
儿科学院党委
二、巡察内容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和省委巡察有关规定及学校党委要求,本轮巡察主要监督内容是: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上一次巡察以来,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党中央、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重要安排情况;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;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;落实巡视巡察、审计、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等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学校党委、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。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巡察期间,设置意见箱、开通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
(一)设置意见箱:分别放置于儿科学院进门走廊处;
(二)工作电话:18886110084 (工作日9:00-12:00;13:30-16:30);
(三)电子邮箱:gyxcz4@126.com
(四)巡察组办公地点:北校区基础2号楼七楼儿科学院714办公室
根据巡察职责,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,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学校党委第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
2021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