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年级:
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,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黔财教(2007)90号)和《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(高等教育)预算的通知》(黔财教[2019]133号)文件精神,接省教育厅通知,“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,儿科学院相关负责人及时传达文件精神,分别成立了学院评审委员会、年级评审工作小组,制定评选细则方案与评选量化表,认真组织评选,经学生自主申报,各年级初选,学生管理部门推荐,学院评审委员会会议通过,最终确定2017级儿科班田艳为2018-2019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,现面向全院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9月16日至9月20日。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管理科提出。
办公地点:南校区博远楼5楼儿科学院
北校区7楼儿科学院办公室
贵州医科大学儿科学院
2019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