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年级:
为进一步做好儿科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,根据《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《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(黔财教〔2022〕118号)、《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(高等教育)预算的通知》(黔财教〔2023〕72 号)、《贵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(修订)(校政发〔2021〕77号)》等文件精神,儿科学院学生工作相关负责人及时传达文件精神,成立了学院评审委员会,各年级成立了评定小组,认真组织评选,经学生自主申报,各年级初选,学生管理部门推荐,学院评审委员会会议通过,最终确定推荐2021级儿科班王艺橦,现面向全院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9月18日至9月20日,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管理科提出。
办公地点:北校区基础二号楼7楼儿科学院
云漫湖校区临床组团2楼儿科学院
贵州医科大学儿科学院
2023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