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年级:
为进一步做好儿科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,根据根据《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<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》(黔财教〔2020〕95号)、《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正式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(高等教育)预算的通知》(黔财教〔2021〕51号)、《贵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(修订)(校政发〔2021〕77号)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儿科学院学生工作相关负责人及时传达文件精神,成立了学院评审委员会,各年级成立了评定小组,认真组织评选,经学生自主申报,各年级初选,学生管理部门推荐,学院评审委员会会议通过,最终确定2019级儿科班王廷莎为2021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,现面向全院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9月16日至9月18日,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管理科提出。
办公地点:北校区基础二号楼7楼儿科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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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医科大学儿科学院
2021年9月16日